第(3/3)页 “当务之急,先搞死陈锋为阿荣报仇再说。” 段天明拿出匕首,将陈锋的照片狠狠订在木桌上。 “据我所知,这家伙在拳赛上夺过魁首,功夫很强,单打独斗我们怕不是他的对手。”狸猫说。 “会打架有个屁用。”血手不屑道,“现在什么社会了,靠拳头有个屁用。阿荣打遍澳市无敌手,最后下场是什么?” 说着他用枪指了指自己的头。 “被人用枪打死。和这种家伙不用讲什么道义,直接用枪干死他。” 说着血手从腰间掏出一柄手枪拍在桌上,继续道:“荣哥就是不喜欢用这家伙,否则轻轻这么一扣,哪需要那么费劲?” “对,直接乱枪打死他算了。”太君表示赞同。 枪械对于普通人来说是稀罕物。 但对这些常年混迹黑道的人物来说,还真不是什么稀罕物件。 步枪之类搞不到,但手枪这种短火器他们要想弄,还是很轻松的。 几人决定,乱枪打死陈锋。 但现在的问题是,他们根本找不到陈锋的踪迹。 “这孙子估计是得到了风声,躲了起来。”狸猫皱眉道,“我让兄弟们每日都在他店外守着,根本没有踪迹。” 狸猫说的不错。 自从杀了花仔荣之后,陈锋知道肯定会遭到报复。 所以每次出行那都是十分隐秘的。 “躲得了初一,躲不掉十五,我看他能躲到什么时候。”段天明不屑的说,“狸猫,让你兄弟继续在他场子外盯着,但凡有情况,马上报告给我。” “放心啦天明哥,我现在恨不得亲手宰了他。” 就在这时,太君忽然说道:“他既然不出来,我们就逼他出来好了。” 血手道:“对,逼他露面,老子先搞死他身边的兄弟,就不信他不露面。” 太君拍手表示赞同,道:“这一招是不是叫做引蛇出洞。” 血手冷哼道:“他算个锤子的蛇,他最多是一条虫,一条即将死的不能再死的虫子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