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二百一十三章 腰包-《宝鉴》
第(2/3)页
八十年代生产的飞鹰刀片,到了时至今曰,恐怕最大的买家就是盗门中人了,如果上街行窃不带这物件,那都不好意思见同行。
在人群中偷窃的小偷,叫“插手”,其中徒手行窃的叫“清插”,借助剪子、刀片等行窃的,叫“浑插”。
不过用刀片割包割衣服的“浑插”手段,却是偷窃手法中最低劣的,像那些真正的老贼或者贼王,他们出门,身无长物,就是靠着一双手。
只要被他们看上了,不管对方钱包藏的多隐秘,他们都能用两根手指头将其夹出来,还能做到让失主一无所知。
所以在以前群众抓到小偷之后,往往最常干的事情,就是用砖头砸他们的手指,有时候要是看到一些手指残缺的人,十有**就是从事过这个行业并且学艺不精的家伙。
俗话说大鱼吃小鱼,小鱼吃虾米,在刚才那一撞之下,秦风已经将年轻人浑身上下摸了个遍,除了那个中年人的钱包之后,秦风那件夹克衫的腰间,还多了三个钱包。
“生意还真不错啊,今儿一天偷了那么多,这些贼也不知道收敛些?”
秦风摇了摇头,紧走几步追上了还毫无所知的失主,不动声色的将他丢失的钱包放了回去,同时拍了拍中年人的肋下。
肋骨处是人身上比较敏感的位置之一,被秦风这么一拍,那中年人顿时反应了过来,低头看去的时候,面色不禁大变。
就在那中年人庆幸钱包未失的时候,秦风已然钻入到了人群里,他刚才在潘家园转悠了一大圈,一共发现了六个蟊贼。
二十分钟过后,秦风离开了潘家园,此时在他的腰间,足足放了十八个钱包,这些钱包,都是那些小偷们早前偷的,秦风也不知道谁是失主,只能都拿了回来。
从路边捡了个破塑料袋,秦风将这些鼓鼓囊囊的钱包放在了一起,在路过派垩出所的时候,隔着围墙将钱包给扔了进去。
就在秦风的身影刚刚消失在派垩出所那条路的拐角处,几个民垩警慌慌张张的追了出来,但看着路上一个个神情漠然的行人,他们只能悻悻的又走了回去。
没过多大会,派垩出所就变得热闹了起来,因为失主们开始上门了。
看到摆在桌子上的一堆钱包,失主们将那些警垩察夸的就像是福尔摩斯再生一般,却是没发现那些警垩察的脸一个个都红的像是猴屁股似的。
“风哥,过来了?”
当秦风绕了一个大圈回到停车场的时候,谢轩已经送了冯永康等人拐了回来,一脸贼笑的看着秦风,说道:“风哥,收获怎么样?”
在监狱里跟了秦风一年多,谢轩知道一些秦风的本事,当听到秦风要留下来的时候,他就心知肚明秦老大是想干什么了。
“钱包都扔派垩出所了,留下这么个东西,有点意思。”秦风上了车拉上门后,将一条宽宽的腰带扔给了谢轩。
“这是什么玩意?腰包?”
这条腰带足有十公分宽,厚度有一指的样子,是用帆布缝制的,在中间还有个拉锁,倒是有点像最近两年流行起来的腰包。
秦风点了点头,说道:“从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家伙身上顺来的,也算是腰包吧,打开看看……”
“哎呦,这……这藏了得有三四万块钱吧?”拉开拉锁后,谢轩怪叫了一声,因为在那腰包里,全都是一叠叠的百元钞票。
第(2/3)页